教育发展研究课题结题有关事项
发布时间:2016年10月10日

结题有关事项说明

一、结题组织

1.课题结题由课题主持人所在单位科研管理部门负责组织。

2.每个课题的结题评审专家为3-5人。

3.结题方式可根据实际情况选择通讯结题或会议结题均可。

4.课题组提供的结题材料,应包括结题申请书、研究报告、研究成果、佐证的附件及课题立项通知书复印件、开题报告书以及专家组意见等。

5.评审专家在认真通读研究成果的基础上,对照课题申请书预期达到的目标,实事求是地对成果提出客观、公正、全面的结题意见。

二、结题验收。

1.对所属应结题课题按要求组织完结题后,所在单位负责部门盖章后将课题结题申请书一式一份(纸质原件)及成果材料(复印件或原件)报送肇庆教育发展研究院。邮寄地址:肇庆学院肇庆教育发展研究院办公室。联系人:黄老师,联系电话:0758-2582085;15382994886。

2.肇庆教育发展研究院对各课题结题材料及结题程序、结题意见予以审核,形成审核意见并报肇庆教育发展研究院学术委员会审批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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