肇庆教育发展研究院教育研究课题
超期未结项名单公示(2015-2020年)
各有关单位及课题负责人:
根据《肇庆教育发展研究院教育研究课题实施办法及资金使用细则》的相关规定,为规范课题管理,及时掌握在研课题的进展情况,对2015-2020年度立项且超期未结项的课题进行了集中梳理。经核查,截止至2025年10月31日,仍有部分课题未按计划提交结项申请(见附件1)。对于严重超期、无故拖延课题完成的负责人,将予以通报并纳入科研信用记录。
请相关课题负责人务必于2025年12月前完成结项材料提交,逾期未完成者将视为自动放弃结项资格,并采取以下措施:
1.暂停课题负责人新一轮课题申报资格,直至完成结项;
2.未能在2025年12月前完成结项者,请提交《教育研究课题超期未结项说明表》(附件2),阐明超期未结项的原因并汇报研究进展情况,由申报单位签批盖章后,提交扫描文件(PDF格式)到研究院课题管理邮箱:zqjyfzyjy@163.com。
3.申报单位有责任提醒、推动课题研究工作。超期未结项课题达立项数50%的单位停止次年的课题申报资格。
4.如课题负责人调离或岗位变动等原因,致使不能开展研究工作的,由本人申请,申报单位同意,报教育发展研究院备案,可以更换课题负责人或者中止课题研究。申报单位负责追回已拨付经费剩余部分,用于该单位自选课题立项;提交中止课题研究申请的负责人3年内不得申请本研究院课题。
5.至今未开展任何研究工作的项目,由申报单位追回已拨经费,并对违反规定滥用课题经费者追究责任。
请各单位务必高度重视,按照要求认真落实上述要求,采取必要措施,加强监督管理,把工作做好、做实。
附件1:教育研究课题超期未结项名单(2015-2020年)
附件2:教育研究课题超期未结项说明表
肇庆教育发展研究院
2025年11月4日